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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
新政办发〔2024〕13号
2024-04-03

昌吉市人民政府

关于印发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
索 引 号CJS048/2024-000017主题分类
发布机构昌吉市医疗保障局发文日期2024-04-03 19:12:11
名 称关于印发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文 号新政办发(2024)13号主 题 词印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 保障 实施办法 的通知
来 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办公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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